官方:以这类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人买房的属养老诈骗!(附举报通道)
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仙游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据早前官方发布通告,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而在房地产领域,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属于养老诈骗范畴。
此外,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诈骗犯罪的也是典型的养老诈骗行为之一。
对此,仙游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
网络配图
附:官方通告:
仙游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彻底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守护好百姓的“养老钱”。即日起,仙游县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广大群众可积极反映问题、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1、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2、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3、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4、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犯罪。
5、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
6、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7、其他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
二、举报要求
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或者案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主要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举报方式
1、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www.12337.gov.cn;
2、电话举报:110或96110;
3、邮箱举报:lxbxcjt@163.com;
4、信件或当面向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666号)举报;
5、举报接收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仙游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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