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据今年发布的招生政策,位于鲤北东北部的蜚山第二小学和蜚山第二幼儿园将于今秋将建成投用。
根据之前报道:蜚山第二小学校园占地面积229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80平方米,开设36个教学班,可新增学位1620个。
蜚山第二幼儿园占地面积7110平方米,建设校舍面积4100平方米。开设12个教学班,可新增学位360个。
效果图
近日从项目现场工地获悉,目前蜚山第二幼儿园和蜚山二小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九月份蜚山二小和二幼双双投用。其中,蜚山第二小学将首批4个教学班、预计200人的一年级小学生。
蜚山第二幼儿园最新工程实景
蜚山第二小学最新工程实景
可以预计,对于周边楼盘业主而言,蜚山二小、蜚山二幼两所学校的竣工投用后,今后子女就学将更加便利,而且可以就近享受优质的教育配套,这无疑是一大利好。
周边楼盘或配套分布实拍
从学校周边现有楼盘分布情况看,中骏、皇庭美域丹郡一期、三期、凯天城、等楼盘(注:学校具体划片楼盘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以及周边安置房项目业主或是较为直接的受益者。
(周边楼盘分布,具体划片以官方信息为准)
学校周边
此外,对于该片区下半年即将挂牌出让的新地块也是一大不小利好,预计后市土拍行情也将看涨。(相关信息:2021仙游土拍市场3大片区、6幅地块或成争夺热门)
鲤北84号地块航拍实景(资料图)
鲤北85号地块航拍实景(资料图)
内容延伸:蜚山二小招生政策
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1年秋季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1】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20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教育信息网公布。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城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招生片区
1.招收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关系于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立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就学对象入学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村居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2.户籍关系于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立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及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6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5.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仙游县教育局裁决。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⑷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⑸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⑹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10日到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审核汇总送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三)剩余学位就学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情况一:户籍关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
a.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村居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情况二:因购房,户籍关系于2021年1月1日之后落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新建楼盘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时需提供:
a.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第二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购买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房产(含整村拆迁安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未办理落户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整村拆迁安置的适龄童就学对象需提供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第三种情况: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和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
⑷第四种情况:父(母)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交纳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1年7月9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清源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2021年7月9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⑸第五种情况,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方可报名:
①与父(母)暂时居住在鲤城街道万福社区或清源路以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学府路以南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万福社区或清源路以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学府路以南区域内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程序:如有剩余学位,则符合剩余学位派位第一种至第四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1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报名;在符合剩余学位派位第一种至第四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派位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符合剩余学位第五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4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报名。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派位资格。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五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之后第四种最后第五种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仅满足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无法满足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就在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中进行派位,第三、四、五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第四种、第五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派位工作由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并由教育局在教育网上公布。
六、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0日,招生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到蜚山第二小学报名;学校第一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
2.7月11日,符合第一种至第四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到蜚山第二小学报名。
3.7月12日,组织人员对符合第一种至第四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7月13日,对已审核认定的符合第一种至第四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进行派位,公布派位结果以及第一次派位后剩余学位情况。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5.7月14日,符合第五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到蜚山第二小学报名。
6.7月15日,组织人员对符合第五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7.7月16日,对已审核认定的符合第六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进行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8.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9.8月29日,学校组织学生入学注册。
10.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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