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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秋季仙游兰溪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2019-06-26 09:42:33   来源:仙游县教育局

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

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该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每班45人,计27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教育信息网公布。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南镇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每班不超过45人)执行,若因客观原因超班生额的,人数不超过省定标准的10%;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派位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招生片区

  户籍关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的适龄儿童。

  学校所在地在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

  鲤南镇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学生入学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所在地在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鲤南镇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6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3.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1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4.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裁决。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⑷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⑸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⑹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16日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审核汇总送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三)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第一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户籍关系在2017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玉田居委会集体安置房购买户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挂牌出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温泉城南东路2888号内2017年12月31日前的购房户已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种情况:

  a.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2017年12月31日后购买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温泉城南东路2888号内2017年12月31日后的购房户但未落户的适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种情况:

  在鲤南镇玉田社区工作或暂住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及社保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3)由县社保中心开具的社保证明;

  (4)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2018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目前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内经营或工作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门店的门牌证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程序:符合剩余学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7日—7月19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名,预先登记,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派位资格。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剩余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五种情况依次安排,即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后第三种后第四种后第五种后第六种次序进行。若第一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户籍立户时间先后录取;立户时间相同则按就学对象申报户口时间先后录取。若第二、三、四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房产证发放时间先后录取。若前四种情况依次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五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房产证发放时间先后录取。若前五种依次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六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对外公布。

  4.7月份招生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考虑招收以下几种适龄儿童:

  ⑴符合兰溪第一小学招生条件而在7月份招生期间漏报的适龄儿童;

  ⑵7月份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后落户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6日,学校组织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报名地点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往学校窗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名。

  2.7月17日—7月18日,符合剩余学位第一种—第四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3.7月19日,符合剩余学位第五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4.7月23日—7月24日学校向社会公布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学位剩余情况。

  5.7月25日,符合第六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6.7月26日—7月27日,学校向社会公布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派位结果。

  7.7月28日—7月29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适龄就学对象和随迁子女,由鲤南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读。

  8.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9.8月31日—9月1日,学校组织学生入学注册。

  10.9月2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七、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局派人全程监督指导下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期间,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公布招生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教育信息平台、校务公开栏和张贴布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采用电脑随机混编,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属残疾适龄儿童,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3.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结合我县学校布点和生源实际,以派位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和适龄儿童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4.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学校应于9月15日前将新生录取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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