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近日,仙游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PS-2018-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有偿收回的请示,同意协议有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退回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双方互不追责。
批复信息截图
据早前土拍信息,上述地块系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以420万元竞得。
该地块位于赖店镇龙兴村,用地总面积为4098.8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4099公顷,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酒店、餐厅)。
PS-2018-12号地块红线图
附:批复文件全文:
仙政土〔2019〕124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PS-2018-12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有偿收回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2018-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有偿收回的请示》(仙自然资〔2019〕2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协议有偿收回PS-2018-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退回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不计利息),双方互不追责。
二、收回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该幅地块收回后,作为县政府储备地。具体项目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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