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交水费1000,否则不给立户!仙游这几户业主还没装修就涉嫌偷水?
2008年拆迁,终于等到去年底交房了。本以为可以赶在春节前装修完在新房里过大年,可没想到却因为“水”的事,让鲤南镇玉田安置房118号地3号楼12层的4名业主都犯了愁。“我们还没开始装修,刚想装水表,就被告知偷水了,要补缴水费,1000元!”近日,这几户业主致电今报新闻热线8669900反映了这件事。
2月2日,记者来到这个安置房小区。12层住户只见有一处自来水房,自来水大管分别通往各家各户。一姓黄的业主说,他是去年12月初交房的,去县自来水公司申请立户安装水表,却被告知自己私接管道偷水,开户装水表必须先补缴水费,总计1000元。这让他非常不解:“我都没有开始装修,何来偷水?”
该楼层其他三户业主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均被告知须先补缴水费1000元,才能开户安装自来水设施,这让他们感到冤枉。业主黄热雄说,自己去年11月就先期交房了,本打算春节前装修入住,因为无法通水,他只能到楼上借水装修,这个状况已经持续好几个月了,非常不方便,又很无奈。而还有一个业主急于装修,索性就把1000元钱交了,但心中也是十分不服。
(记者在12层现场采访)
记者随后来到
县自来水公司核实情况。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县各地安置房中,
确有存在一些业主
私接水管窃水的现象。
为此,
他们组织了大量人力,
前往各小区排查。
由于点多面广人口不足,
排查工作量非常大。
至于玉田安置房118号地3号楼12层的自来水房,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排查过程中,确认有出现偷水的现象。四户每户补缴水费,共计1000元,是根据《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按偷水180天核算,得出的数据。
(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条例依据)
然而,当记者提出查看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时的取证照片时,却始终无法看到明显证据。具体负责此事的该公司营销部干事林壮霖说,因为部分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而且设备不能保障,所以无法第一时间取证。
“我们的工作
就是为民生服务,
群众提出监督意见,
我们十分欢迎
也十分重视。”
该负责人表示,
会立即派出
工作人员前往现场,
对该事件进行
进一步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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