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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2名犯罪落网被起诉 得到应有惩罚!
2021-11-27 11:25:30   来源:仙游检察院

原标题:仙游2名“蛇头”落网!高薪诱惑6人偷渡出国打黑工...

近日,仙游检察院依法对2名为境外电信网络赌博、诈骗集团招聘人员的犯罪分子提起公诉,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高薪诱骗

“高薪诚聘网络客服,工作地点云南省某某市(靠近缅甸)、男女不限,要求会打字,工作轻松,待遇高,包吃住,月薪保底万元以上,另加抽成”

当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招聘信息时,先别急着心动,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因为这就是一个披着“高薪”外衣的“圈套”。

组织出境

杨某甲原在福建省仙游县经营一家小有规模的商业服务公司,公司业务包含代招聘人员。2020年4月,其亲戚杨某乙找到他,让杨某甲协助招聘一批员工前往其朋友在缅甸的赌博公司上班,事后将按照招聘人数给抽成。杨某甲一听有钱赚便在网络上发布了上述吸引眼球的招聘信息,随后轻松招聘到6名同意去缅甸务工的人员。

2020年4月底,杨某乙及其朋友带领这六名人员通过乘坐飞机、汽车的方式到达云南中缅边境,并在蛇头的带领下通过走山路偷越国界后到达缅甸。

网络配图

境外悲惨经历

到达缅甸后,被招聘的张某等人发现,一切与招聘的内容严重不符,所谓的“高薪公司”不仅环境差、工资低、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未完成任务还会被殴打体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为了摆脱困境,其中4名被招募的工人让家人汇款数万元用于支付境外公司组织偷渡的费用后脱困。之后,张某等人在回国偷越国界线时被公安边防巡逻民警抓获。经边防民警审问,偷渡回国的多名人员指控是杨某甲、杨某乙等人招募、组织他们偷渡去缅甸的。

严惩不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某甲、杨某乙二人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策划、组织6人偷越国(边)境,该二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杨某甲、杨某乙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被告人杨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检察官普法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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