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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仙游二手房交易过户将迎重大变革
2021-11-26 10:01:01   来源:仙游房地产联合网

重磅:今年12月起全省推广!仙游二手房交易过户将迎重大变革,更便利了!

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日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即二手房过户等),提升群众办事便捷性和满意度。

根据《通知》,改革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已完成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的买卖双方。据悉,升级改革后,二手房交易双方在房产、土地产权过户以及税费缴纳、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方面将享受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据相关业内人士称,事实上仙游目前的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在便捷性方面相较之前已经有了极大提升。特别是在不动产权过户方面,水、电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等账户也都能一次性在不动交易中心跟随产权过户,而不像之前需要再前往其他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据了解,“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将于2021年12月起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


公告截图

文件全文:

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

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的通知》(闽审改办发〔2021〕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站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感和满意度,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实施方式

“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行多渠道入住,线下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实体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办理线上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等进行服务申报,申请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需联办的事项,申请人可根据场景引导,选择需要联办的事项,并提供办理结果邮寄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为已完成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的买卖双方,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缴纳、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提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二)办理方式

采取一张表填报、一次性提交材料、多部门依申请协同联办方式。二手房转移登记的买卖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住建主管部门网签系统完成网签备案后,线下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实体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线上渠道,申请人(买方、卖方或者中介)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事项申请办理。

1.转移登记环节

线下渠道,申请人在实体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一次张表填写申请信息,一次性提交材料,并由登记窗口人员统一录入信息,推送给相关业务系统,多部门依申请协同联办。

线上渠道,申请人登录申请系统,选择需要联办的事项,并依据向导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要件材料。因转移登记办理涉及缴税,计税所需信息由申请系统一并采集,通过对接各地登记系统和住建主管部门的网签系统自动提取相关信息,最大程序减少需要申请人填写的信息项。申请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提交后,申请系统将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所需的信息项和电子材料推送给不动产所属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系统接收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分为“预审通过”、“需补正”和“不予受理”三类,预审“需补正”的,需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由申请人网上补正材料;预审“不予受理”的,需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并告知申请人可转线下办理;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现场缴税,并预约办理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登记大厅实体窗口进行现场核验,签字确认、缴费领证。

2.水、电、气、广电网络过户环节

申请人办理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后,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所需申请信息和电子材料,推送给当地水、电、气、广电业务系统,并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公积金提取环节

申请人在完成转移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以及购房增值税发票(或涉税证明)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不动产登记系统将申请信息以及相关电子材料推送到“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由各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办理,审核通过的,直接转账办结,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12329短信推送账户变动信息;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将提示失败原因,申请人可以根据失败原因重新提交申请或者前往所属公积金中心线下办理。

三、重点任务

(一)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升级改造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为“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提供申请办理入口,设计向导式的联办事项申请页面,方便用户填报信息,并将用户提交的申请信息和要件材料全部推送给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系统,同时提供办理进度查询和办理结果通知功能。升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协税信息采集。申请系统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网签合同号和卖方身份证件信息从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网签系统调取网签合同信息,同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房产证编号从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登记系统获取产权信息,自动填充申请表的协税信息。协税信息采集数据项标准(含数据来源,见附件1),登记缴税联办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申请信息部门联合审核,审核完成后,登记系统需推送《购房人家庭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见附件3)给税务系统,实时通知办理结果,压缩办理时限在三个工作日内。网上申请系统按照《登记税务联办业务流程》(见附件4),对接各市县登记系统和省级税务系统,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和缴税联办,最多跑一趟。

责任单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

(二)“网签备案”系统信息共享

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完善数据采集与整合功能,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互通。要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接口和电子合同(有条件地区)调取接口,并与网上申请系统对接,实现网签合同信息共享查询。

责任单位: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接当地网签备案系统,实现网签备案信息的自动调取,尽量减少实体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登记人员信息录入工作量;二是对接福建省不动产网上申请系统,实现登记、缴税、水电气广电网络过户、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的接收、提取,以及审核意见的推送功能;三是对接省税务系统,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的涉税信息的推送,完税信息的及时反馈;四是对接水、电、气、广电网络、公积金业务系统,推送用户申请信息,接收办理结果,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网上申请系统。

责任单位:各市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对接阶段(2021年11月20日前)

选取莆田市本级、明溪县等有代表性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先行试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设计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通过系统对接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协同办理,并收集总结协同办理过程的经验与问题,为下一步省级梳理对接规范的积累经验。

(二)规范梳理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

试点地区试点成熟后并实现真实办件,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等厅局,拟定《协税信息采集数据项标准》(附件1)、《登记缴税联办业务流程》(附件4)、《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网签对接统一技术规范》(附件5)等系统对接技术规范,并编制《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下发各地组织实施。

(三)全省推广阶段(2021年12月起)

各地按照《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统一标准开展系统对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各级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协同服务事项衔接顺畅并正常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聚力联动。建立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牵头,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管部门、税务部门参与的协办服务机制,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联办”的工作目标。登记、税收等一件事集成联办后,由登记部门“一窗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并负责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量增加较多、登记部门人员配置紧张的地区,登记部门可会商同级税务等相关部门,统筹各相关部门驻点受理窗口人员安排,确保收件和信息录入工作正常开展,避免因人员不足增加群众等待时间。

(二)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总结实施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优化整改;强化组织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协办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让办事群众真正体验到“一件事”办理的便捷性。

附件:1.协税信息采集数据项标准

2.登记缴税联办申请材料清单

3.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4.登记税务联办业务流程

5.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网签对接统一技术规范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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