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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仙游一批店面租赁权将公开拍卖!
2021-03-20 09:16:00   来源:仙游房地产联合网

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近日从县政府官网获悉,将于3月24日10:00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4层会议室对一批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据拍卖公告:此次房产租赁权项目分别是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南大路436、438号;442号;446号;448、450号;452、454、456号;458号;462号;466号第一层店面的5年租赁权,整体出租,总建筑面积为352平方米。

拍卖公告截图

拍卖公告全文:

福建莆田市嘉普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3月24日10:00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4层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南大路436、438号;442号;446号;448、450号;452、454、456号;458号;462号;466号第一层店面的5年租赁权,总建筑面积为352平方米,整体拍租,竞买保证金5万元整。

有意竞买者须在2021年3月23日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开户行:仙游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40-6100-1001-0000-1687-74),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帐单为准,并持相关身份证明及缴款单到我司或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名邦豪苑2号楼1016室,联系电话:132-0594-1673。

2021年3月17日

附:拍卖规则

福建莆田市嘉普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嘉普第20210324期

福建莆田市嘉普拍卖有限公司(简称我司或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规则,并以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拍卖人及竞价原则:

我司受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为本次拍卖活动组织人,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公开拍卖是指在指定时间及公开场合,在拍卖师的主持下,竞买人手举统一制作的竞价标牌竞相应价,按价高者得的规则,竞买以下标的,确定本次拍卖标的的竞得人。

二、竞买人条件:

1、要求诚实有信,合法经营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具备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自然人报名参拍,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报名参拍的需出示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4、竞买人须交清竞买保证金5万元整。

三、拍卖(竞租)标的:

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南大路436、438号;442号;446号;448、450号;452、454、456号;458号;462号;466号第一层店面的5年租赁权,总建筑面积为352平方米,整体拍租。

拍卖标的约定事项:

1、标的简介:标的总层数为7层,租赁范围为第1层店面,总建筑面积352㎡(其中436号、438号合计建筑面积82㎡;442号建筑面积20㎡;446号建筑面积26㎡;448号、450号合计建筑面积58㎡;452号、454号、456号合计建筑面积84㎡;458号建筑面积26㎡;462号建筑面积29㎡;466号建筑面积27㎡),建于2000年,为混合结构,不带电梯,外墙面砖,铝合金窗;进户门卷帘门加玻璃推拉门,抛光砖地面,内墙水泥漆粉刷,天棚塑料扣板吊顶,水电卫齐全,使用正常,目前未清场,原租赁期到2021年3月31日止,租期起算时间为交付日当天。

2、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最终解释权归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如果租赁期间要改变用途,需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3、装修约定:竞得人改建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楼房主体结构,并报送装修改建方案于委托人同意及备案。

5、租金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竞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第一个半年(6个月)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转入委托人指定帐户,以后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付款期限、日期及程度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只开具租金收款收据。竞得人逾期交纳租金的,按逾期租金的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且竞得人已投资的一切资产、设备设施等均自愿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允许竞得人转租,但需向委托人备案,租赁期间,租金仍需竞得人如数交纳,转租后的一切经济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6、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标的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费等)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租赁合同》即行终止,除了租赁期间由竞得人添置的可移动且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电器设备外(不包括电梯、消防节能设施及其它设备),其余的所有固定资产和设备设施无偿移交归委托人所有,竞得人不得随意拆卸搬迁不可移动物品。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信守《租赁合同》,若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造成委托人的实际损失,委托人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7、拍卖竞得价即为租赁标的的第一年租金。

四、拍卖地点及时间:

1、本场拍卖会的时间:2021年3月24日10时00分。

2、拍卖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4层会议室。

3、本次的《拍卖公告》已于2021年3月17日在《莆田晚报》、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五、竞买手续:

1、请有意竞买者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帐户(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开户行:仙游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406100-10-01-00-00-168774),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帐单为准,并持相关身份证明到我司或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竞买人应在拍卖报名时,对权属买受人予以明确,拍租成交后,拍卖人不为买受人办理“加名”或“更名”手续。

3、竞买人必须于2021年3月24日10时00分前到达拍卖会现场,并在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内提供:①已阅确认书、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拍卖报名登记表、④营业执照副本、⑤个人身份证明、⑥缴纳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⑦竞买协议、⑧其他等有关资料(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竞租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如个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供上述资料①、③、⑦原件一份和⑤⑥⑧原件一份、复印件各一份,经确认竞租资格后,领取竞买牌号进场参拍。否则,不予以确认竞租资格。竞买人未能按时到达拍卖会现场参与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

4、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后既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租赁关系已合法生效,即成为竞得人(买受人)。

5、缴纳竞买保证金前请认真审阅拍卖规则,若已缴纳竞买保证金则视为同意并履行所有拍卖文件规定。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以首年租赁权成交额公开拍卖。

2、本次现场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第一个举牌的竞买人表示愿意此价格购买,接下来竞买人每举一次号牌表示在前一价位上按加价幅度加价一次,如有超过加价幅度的加价,则竞买人需在举牌同时大声报出出价位,至无人继续加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3、竞买人在进行竞价时,所持号牌应高举过头顶,以免拍卖师漏报。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买人的最后报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以拍卖师确认表示成交。如未达底价则拍卖师宣布该拍品收回,即不成交。

5、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取得一个竞价号牌,举牌应价即视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号牌,会后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6、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

7、一个号牌只允许二人进入拍卖会场。

8、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一栏中签署;如竞得人属代理性质,除签署代理人姓名外,须同时加签竞得人姓名,否则拍卖人将视该代理人为最终竞得人。单位竞得人允许在1日内加盖公章,如超过时限,拍卖人将视该代理人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不按要求签署或拒绝签署《拍卖笔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同违约。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及竞买保证金,另行招租。

七、特别约定:

1、我司告知的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物品质等说明,仅作为参考性数据,如有出入成交款不作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

2、拍卖公告在表述上若有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如有任何问题,应于拍卖报名截止日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进入拍卖会场拍卖人不再回答竞买人的提问。拍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拍卖标的现状提出异议。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我司无关,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标的物按现状及委托人所提供的权属资料为准进行拍卖。

4、标的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委托人与竞得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概与拍卖人无关。

5、拍租成交后,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需向我司当场缴清拍卖佣金。其他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拍租成交后的经营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若遇不可抗力、不可避免事件终止(中止)拍卖或委托方要求中止拍卖、收回拍卖标的,我司不负任何责任,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所交付的款项。

7、如委托人或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交付方式全额不计息退还。

9、竞买人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会场秩序,举止文明,服从工作人员指导;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离场;严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瑕疵说明:

1、我司郑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人所表述的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对本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认真的勘察和评估。对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我司在知晓的范围内已尽可能的为竞买人了解标的物创造条件。竞买人报名参拍即说明其已经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调查和知悉拍卖标的的所有现状,认同并自愿遵守本《拍卖规则》的所有条款,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

九、成交款及佣金的交付

1、拍租成交后,竞得人(买受人、承租人)须当场向我司缴清拍卖佣金(按人民币玖仟元整)。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标的移交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向委托人办理租赁手续,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竞买人竞租成交后,标的物内的杂物须自行清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拍租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及移交之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由竞得人直接与委托人、产权受托管理人或产权委托方协商,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与拍卖人无关。

5、我司提供的相关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时间为北京时间。

十、违约责任:

1、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人违反本拍卖规则,已交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得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支付拍卖佣金、支付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违反本拍卖规则的相应条款,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或将拍租标的再行拍租。若拍租标的再行拍卖时,除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租的佣金,再行拍租标的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租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款项。

3、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必须在自己的意向内参与竞买,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阻挠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还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拍卖规则约定条款为租赁合同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福建莆田市嘉普拍卖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O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拍租日期: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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