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日前,市住建局印发了《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通知,旨在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为确保楼盘工程如期竣工交付,最新发布的《规定》就房企预售资金支取节点和比例做了最新说明。根据最新《规定》,开发单位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且已按相关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完成工程结算核对的,方可申请支取全部预售金。
此外,若是装修房项目,需将预售金的5%作为质保金,待项目交付使用后满5年且不出状况,才能全额支取。
当然,对于未按相关规定进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将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信用降级等处罚措施,包括未办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告知购房者监管账户信息、未按规定使用预售资金以及停工烂尾、豆腐渣工程等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规定》还针对营销代理中介机构破坏资金监管制度的行为进行说明。一旦违规,相关中介代理机构将被重点监管并扣信用分。
文件截图
来源:市住建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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