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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万购买“房票”南京一对小夫妻房财两空
2021-07-09 09:04:00   来源:江苏案情快报

原标题:为省钱花百万购买“房票”,南京一对小夫妻房财两空

买房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然而南京一对小夫妻因为省钱,陷入"买房钱没了,房子也没得到"的窘境。7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掏空6个钱包,买了张"房票"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9年7月,在南京奋斗了3年的苗苗和丈夫决定在南京买房安家。双方家庭都资助了小两口,夫妻俩开开心心走进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了解到小两口手里的钱不多,中介人员为他们推荐了一套所谓性价比非常高的拆迁安置房。房屋总面积90平米,价格比市场价低了近50万,小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成熟。小两口一听,很是心动。

不过,中介表示,房主马某还未拿到这套房子,但是马某手里有拆迁安置协议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拆迁未分房证明,即可以购买"房票"。

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中介建议小两口和马某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房屋总价110万,签订协议时支付60万,剩下的房款按指定日期支付。签协议、付款,一切都很顺利,苗苗也按期向马某付钱。

"房票"是假的,好几个人被骗

2020年5月,约定好的交房时间到了。当苗苗联系中介时,中介却告诉她,因为疫情,房屋交付时间推迟到2020年9月。然而到了9月,苗苗再次联系中介时,中介竟然告诉苗苗,房主找不到了。

苗苗意识到不对劲,立刻带着当时的购房协议和"房票"来到社区。经过调查才发现,协议是假的,未分房证明也是假的,社区从未向马某出具过相关证明材料。随后,苗苗立即报警,却发现被骗的竟然不止她一人。

经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查明,马某采取伪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社区证明文件等方式,虚构其在江宁区秣陵街道有一套90平方米的安置房。通过房产中介,先后向包括苗苗在内的多个被害人出售该套房产,总计骗得被害人288.5万元购房款,并将这些钱用于赌博。

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2个月,罚金45万元。

法官提醒,警惕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报价的房子

承办法官表示,对于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禁止上市交易。取得产证的房屋,购买时买方应提前熟悉当地房屋过户政策,仔细甄别卖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等信息,辨别真伪。对于出售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报价的,购房者须保持警惕,选择资质证书齐备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切莫与中介私下交易,防止被骗!

同时,作为房屋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也应尽到谨慎义务,也要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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