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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仙游土拍市场再推两幅地块 近期开拍
2018-04-17 15:09:25   来源:仙游房地产联合网

  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从仙游官方网站获悉,仙游土拍市场近日再推两幅新地块,编号分别为PS-2018-5号、PS-2018-1号。其中,PS-2018-5号地块将于5月8日上午10时于博览城县行政中心拍卖出让。另一个地块PS-2018-1号目前拍卖出让方案已获批,而具体拍卖时间则暂未确定。


  地块信息方面:

  PS-2018-5号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仙安社区61#号地块内(注:大致在鲤南中心小学旁),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学西路,南至云里路,北至仙安府旧址。用地面积为5848.6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849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用途涵盖商业和住宅用地,起拍价起始价27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

  PS-2018-1号地块位于鲤城街道(注:大致在金石华府附近),东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南至木兰路,北至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为6509.96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825公顷(其中公路备用地684.5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SOHO办公),起拍价845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

拍卖地块基本信息


PS-2018-5号地块红线图


附:土拍文件

  PS-2018-1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仙游县PS-2018-1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仙政土〔2018〕39号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仙游县PS-201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仙国土资〔2018〕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从储备土地中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6509.96平方米作为商务用地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实际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825公顷(内含684.52平方米公路备用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位于鲤城街道的宗地编号为PS-2018-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三、该幅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SOHO办公)。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SOHO办公)4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你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承担。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符合拍卖出让方案中规定的竞买人条件后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按指定的银行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169万元人民币,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你局和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应严格审查竞买人资格,凡是在仙游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

  六、该地块必须严格按照仙政规〔2018〕11号文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建设。

  七、拍卖活动结束后,将拍卖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上予以公布。

  八、为保证拍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实施拍卖过程中,应邀请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仙游县PS-201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方案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鲤城街道,东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南至木兰路,北至规划地块。宗地编号为PS-2018-1号。用地总面积为6509.96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825公顷(其中公路备用地684.52平方米,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SOHO办公)。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SOHO办公)4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

  (1)1.0<容积率≤2.2;

  (2)建筑密度≤36.0%;

  (3)绿地率≥15.0%。

  (二)本拍卖地块土地受让人必须按照仙政规〔2018〕11号文确定的规划条件要求,委托持证设计单位进行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2月)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报县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消防控制室、有线及电信设备房、高低压变配电机房等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该片区的竖向标高、控规的道路管线相衔接。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市政公用设施配建(包括夜景)按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除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五)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由县规划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放样后,方可正式施工建设。

  (六)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沿街的建筑若设置阳台时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

  2、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先向仙游大蜚山省级森林公园管委会缴纳8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时开工时返回40万元(不计利息),如逾期予以取消;按时竣工时返回40万元(不计利息),如逾期予以取消。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拍卖出让。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845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资格确认书。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方案,一经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资格审查时,视为对拍卖出让方案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签订现状确认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169万元人民币之后,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土地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

  2、竞买申请及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xzzx.gov.cn/)。

  十、本拍卖出让方案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6-66918833


  PS-2018-5号:

  仙游县PS-2018-5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8-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仙安社区61#号地块)内,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学西路,南至云里路,北至仙安府旧址。宗地编号为PS-2018-5号。用地面积为5848.6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0.5849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商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商场)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

  1、1.0<容积率≤3.0;

  2、建筑密度≤38.0%;

  3、绿地率≥15.0%;

  4、商服面积≤1800㎡。

  (二)退距按已批准的《鲤南拆迁安置示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市政公用设施配建(包括夜景)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有线及电信设备房、高低压变配电机房等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除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五)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该片区的竖向标高、控规的道路管线相衔接。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沿街的建筑若设置阳台时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

  2、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先向鲤南开发区管委会缴纳27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时开工时返回135万元(不计利息),如逾期予以取消;按时竣工时返回135万元(不计利息),如逾期予以取消。

  3、土地竞得人应将临鲤南小一环路底层的两坎商业店面(总面积不少于109.2平方米,每坎宽度不小于3.9米),及相应位置商业上面一层到六层的住宅(每层一套同户型住宅,总面积不少于655.2平方米),无偿提供给鲤南镇政府、仙港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安置使用。

  4、作为安置使用房屋享有本宗地内其他商住户同等待遇。层高、建筑质量、内外装修标准、装修材料、绿化和景观建设标准要与本宗地内商品房一致。

  5、作为安置使用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水、电、燃气立户等,与其他商品房一样,由土地竞得人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鲤南镇政府、仙港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按规定缴纳,待后由鲤南镇政府、仙港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与安置户按相关规定结算。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拍卖出让。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27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资格确认书。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公告,一经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资格审查时,视为对拍卖出让公告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签订现状确认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540万元人民币之后,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

  2、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至5月7日下午15时30分,拍卖时间为5月8日上午10时整。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xzzx.gov.cn/)。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6669*8833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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