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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宏晟地产3.82亿豪夺鲤南3幅地(附地块解读)
2018-10-24 14:46:22   来源:仙游房地产联合网

  仙游房地产联合网综合:


土拍现场

  今日上午10时,PS-2018-22、PS-2018-23、PS-2018-24号地块在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此次拍卖的三幅地块皆位于鲤南玉塔片区,三幅地块总出让面积约200亩,全部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


11号宏晟地产竞得三幅地块

  本次拍卖共有两家竞买单位(个人)参与竞拍,一家为宏晟地产,另一家以自然人的身份参与竞拍。经过“不算激烈”的叫价,最终三幅地块都被宏晟地产收入囊中。

三幅拍卖地块基本信息

  其中,起拍价为1.09亿的PS-2018-22号地块经过两轮叫价,被宏晟地产以1.1亿元的价格竞得,成交楼面价约1112元/平米


PS-2018-22号地块红线图

  起拍价为1.1亿的PS-2018-23号地块经过两轮叫价,被宏晟地产以1.11亿元的价格竞得,成交楼面价约1122元/平米;


PS-2018-23号地块红线图

  起拍价为1.6亿的PS-2018-24号地块经过两轮叫价,被宏晟地产以1.61亿元的价格竞得,成交楼面价约1119元/平米


PS-2018-24号地块红线图

  本月,仙游土地市场已然迎来一股“土拍潮”,这一现象在以往也较为罕见。

  据了解,本月仙游将还有5幅住宅类地块将要出让,编号分别为位于PS-2018-18号、PS-2018-13号、PS-2018-14号、PS-2018-15号、PS-2018-17号。

  其中PS-2018-18号位于鲤南远大建材城东侧,毗邻天博广场,地理位置优越,引发不小关注。该地块将于10月26号也即后天开拍,起拍价1.4亿。(相关新闻:快讯:鲤南PS-2018-18号地块将拍卖 起拍价1.4亿

  而另外4幅地块皆位于仙游经济开发区,将于10月30日同一天出让。(相关新闻:仙游经济开发区拟出让四幅地块,面积达9.7万m²!)

  地块周边评测:

  今日拍卖的三幅地块皆位于鲤南玉塔村境内,由于该区位处于城区近郊,所以当前整体配套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商业配套方面。

  不过该地块由于处在瑞溪与木兰溪交汇处附近,因此在相关的自然景观和休闲配套方面还是可圈可点。在出让地块周边,分布着木兰溪滨溪公园、瑞溪公园以及玉塔村后山的东渡山公园等休闲配套。地块三园环绕,乃是一处“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此外,规划中的仙游“黄金通道”木兰大道也将经过地块附近。故而,地块周边目前整体氛围虽然略显“荒凉”,但未来发展潜力依旧值得期待。

  地块周边现状

地块周边鸟瞰图1(仅供参考)


地块周边鸟瞰图2(仅供参考)


木兰溪滨溪公园


东渡山公园


瑞溪公园(资料图)


温泉度假村(在建中)


仙游大剧院


兰溪第一小学


兰溪幼儿园


木兰大道(规划中)(示意图,来源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加上今日再拿的三幅地块,宏晟地产在年内已豪夺6幅地块,拿地面积248947.6平米,拿地总价高达11.415亿元,地块遍布仙游鲤南、鲤北以及木兰溪板块。因此,不少业内认为,未来两三年,宏晟地产在仙游的地产“霸主”地位或无人能撼动。此外,其旗下楼盘的价格走势或对仙游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价格走势,也将影响巨大。


2018年1-10月宏晟地产拿地一览

  附:三幅地块土拍公告

  01、PS-2018-22号地块

  PS-2018-22号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瑞溪一路,西至木兰大道,南至玉塔路,北至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39576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39576平方米(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地块起拍价109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将于10月24日上午10时拍卖。

  从土拍公告获悉,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39576万元。此外,该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批复文件

规划函

  02、PS-2018-23号地块

  PS-2018-23号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东二环路,西至玉塔路,南至东渡南路,北至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3.9554公顷,拍卖出让土地面积3.9554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地块起拍价11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将于10月24日上午10时拍卖。

  价格管控方面,该宗地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39553万元。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批复文件

规划函

  03、PS-2018-24号地块

  PS-2018-24号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规划地块,西至玉塔路,南至张田路,北至东渡南路。用地面积为5.5315公顷,拍卖出让土地面积5.5315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地块起拍价16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将于10月24日上午10时拍卖。

  价格管控方面,该宗地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57527万元。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批复文件

规划函


PS-2018-22号地块出让公告:

仙游县PS-2018-22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8-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瑞溪一路,西至木兰大道,南至玉塔路,北至规划地块。宗地编号为PS-2018-22号。用地面积为3.9576公顷,拍卖出让土地面积3.9576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

  1、1.0<容积率≤2.5;

  2、建筑密度≤28.0%;

  3、绿地率≥30.0%;

  4、建筑限高≤60M。

  (二)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2月)和各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市政公用设施配建(包括夜景)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有线及电信设备房、高低压变配电机房等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除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五)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该片区的竖向标高、控规的道路管线相衔接。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沿街的建筑若设置阳台时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

  2、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配建,建筑面积≥180㎡。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鲤南镇人民政府签订《PS-2018-22号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产权归仙游县鲤南镇人民政府。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拟按仙游县住建局《仙政建〔2018〕303号》文件实施:该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109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39576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摇号方式详见拍卖须知。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资格确认书。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方案,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方案及拍卖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面接受,提交申请时须签订现状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2180万元人民币之后(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

  2、开户名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145100100100231345;

  开户行:福建省海峡银行仙游支行

  账号:100055058100010001;

  开户行:工行仙游县支行

  账号:1405010429022049528;

  开户行:中行仙游宝泉支行

  账号:4182686142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35050163630700000264;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四)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拍卖地块有关产权证件及建设需要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

  2、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3日上午10时整截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时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ianyou.gov.cn/ztbzx)。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66918833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1日


PS-2018-23号地块出让公告:

仙游县PS-2018-23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8-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东二环路,西至玉塔路,南至东渡南路,北至规划地块。宗地编号为PS-2018-23号。用地面积为3.9554公顷,拍卖出让土地面积3.9554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

  1、1.0<容积率≤2.5;

  2、建筑密度≤28.0%;

  3、绿地率≥30.0%;

  4、建筑限高≤60M。

  (二)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2月)和各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市政公用设施配建(包括夜景)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有线及电信设备房、高低压变配电机房等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除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五)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该片区的竖向标高、控规的道路管线相衔接。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沿街的建筑若设置阳台时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

  2、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配建,建筑面积≥180㎡。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鲤南镇人民政府签订《PS-2018-23号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产权归仙游县鲤南镇人民政府。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拟按仙游县住建局《仙政建〔2018〕304号》文件实施:该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11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39553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摇号方式详见拍卖须知。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资格确认书。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方案,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方案及拍卖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面接受,提交申请时须签订现状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2200万元人民币之后(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

  2、开户名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145100100100231345;

  开户行:福建省海峡银行仙游支行

  账号:100055058100010001;

  开户行:工行仙游县支行

  账号:1405010429022049528;

  开户行:中行仙游宝泉支行

  账号:4182686142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35050163630700000264;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四)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拍卖地块有关产权证件及建设需要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

  2、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3日上午10时整截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时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ianyou.gov.cn/ztbzx)。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66918833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1日


PS-2018-24号地块出让公告:

仙游县PS-2018-24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2018-2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仙游县鲤南镇内,东至规划地块,西至玉塔路,南至张田路,北至东渡南路。宗地编号为PS-2018-24号。用地面积为5.5315公顷,拍卖出让土地面积5.5315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

  1、1.0<容积率≤2.6;

  2、建筑密度≤28.0%;

  3、绿地率≥30.0%;

  4、建筑限高≤60M。

  (二)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2月)和各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竞得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市政公用设施配建(包括夜景)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有线及电信设备房、高低压变配电机房等规范要求设置的设施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除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五)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该片区的竖向标高、控规的道路管线相衔接。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沿街的建筑若设置阳台时不得设置敞开式阳台。

  2、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配建,建筑面积≥260㎡。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鲤南镇人民政府签订《PS-2018-24号地块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产权归仙游县鲤南镇人民政府。

  3、本地块应配建幼儿园,班级数≥9班,用地面积≥3800㎡,建筑面积≥3000㎡。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拟按仙游县住建局《仙政建〔2018〕305号》文件实施:该地块中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限制销售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在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起始价16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57527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摇号方式详见拍卖须知。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资格确认书。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方案,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方案及拍卖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面接受,提交申请时须签订现状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人民币之后(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

  2、开户名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145100100100231345;

  开户行:福建省海峡银行仙游支行

  账号:100055058100010001;

  开户行:工行仙游县支行

  账号:1405010429022049528;

  开户行:中行仙游宝泉支行

  账号:4182686142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仙游支行

  账号:35050163630700000264;

  (三)所有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四)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开发资质项目开发公司,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仙游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后,再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立核算的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即抵作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拍卖地块有关产权证件及建设需要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工艺博览城仙作博物馆三层)。

  2、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3日上午10时整截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时。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ianyou.gov.cn/ztbzx)。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66918833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1日

责编: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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