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发仙游!私自抵押租借车辆生财,一男子被判16个月......
车辆产权人因为缺乏资金
正常的车辆抵押
是合理合法的
把自己的车辆变换成现金应急
这是无可厚非的
个别人耍小聪明去租赁公司租车
然后伪造手续抵押
那就是违法行为了
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犯罪嫌疑人蔡某因私自抵押租来的车辆借款,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原来被告人蔡某因为生活拮据,欲通过租赁车辆伪造相关证件再拿去抵押借款骗钱花,随后便在仙游某汽车租赁公司以每日300元的价格租了辆轿车。几天后,觉得该车老旧,无法抵押更多钱财,又在该公司租了另一辆轿车。当天即找人伪造车辆行驶证,并将该车作为抵押与某典当行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借款3万元实收2.2万元。被告人蔡某将该笔钱款用于个人KTV消费等大肆挥霍。
汽车租赁公司老板谢某某在收取了被告人蔡某十多天的租金之后,便与其失去了联系,随即通过卫星定位找到了其中一辆轿车,但另一辆轿车没有找到。经过多方搜寻打探,知道这部车被被告人蔡某抵押在了典当行。经与典当行沟通联系,支付了3万元后,赎回了另一辆轿车,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移送至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共计人民币11.4万元,决定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蔡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九千元。
小编提醒
随着汽车抵押贷款的盛行,由汽车抵押贷引起的纠纷和诈骗也时有发生,作为资金出借方,在验车时也应详细查验抵压车辆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以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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