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人速看!事关医保!最高奖励20万!(附举报电话)
近日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
纳入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上限
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该《奖励办法》
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奖励范围扩大奖金上限提高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作用,切实织密基金监管网,有效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公布多个渠道 鼓励实名举报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群众举报,我省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
对于举报人的各类信息,医保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规定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漏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渠道
1、电话
各地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2859764 (思明区)
厦门:0592-2859764 (海沧区)
厦门:0592-2859764 (集美区)
厦门:0592-2858965 (湖里区)
厦门:0592-2858965 (同安区)
厦门:0592-2858965 (翔安区)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2、写信
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3、互联网
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线提交。
责编:小联